劳动纠纷
怀孕了我向公司提出了离职,但公司要求我早点离职
怀孕了我向公司提出了离职,但公司要求我早点离职 律师,你好,我现在怀孕快两个月了,因从事IT行业,每天需要面对电脑十小时左右,怕对宝宝有影响,所以我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因为考虑到社保、公积金迁移的事情,所以我向公司提出7.13正式离职,但是公司里考虑到我现在处于闲置期间,没有给公司带来利益,希望我早点离职,要么就派我去其他的工作地点(有两个工作地点说让我选择:第一个地方每天要坐四五个小时的公交车,而且中午也只有快餐吃,第二个工作地点:办公环境是封闭的,完全不透风,办公室内还有人吸烟),这两个地方都对宝宝不利,所以我不想去。要求待在原来的工作地点。虽然是闲置,但是们做IT行业的,有项目就做,忙的时候还天天加班,没有项目就是闲置的。公司说如果我不去那两个地方的话,就是我不服从安排,公司有权开除我的。
我在网上也找到了相关的法律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我可以根据这两条向公司提出自己的要求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51994……(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6-25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