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村委侵犯人权、违反国家《宪法》
村委侵犯人权、违反国家《宪法》 各位律师:
大家好!
我父亲原是本村出纳,2006年因犯了职务挪用罪和职务侵占罪已被本地法院依法判刑,现正在服刑当中。从2006年开始,杨一村委就以此事为籍口违法停发了我父亲、我、我弟三户共计八口人的村集体分红至今,还打算要一直停发到完全弥补我父亲的犯罪行为给村委造成的损失为止。依法取得分红,是每一位所在村村民正当的民事权利,也就是正当的人权,是受国家《宪法》保障的。我们就此事信访到狮岭镇信访局,却得不到依法解决。现在到花都区信访局对狮岭镇信访局出具的没有依法解决问题的信访结果申请复查,虽然现在还没有收到花都区信访局的信访结果,但我感觉得到花都区政府也不会依法解决问题的,于是就准备请律师打官司,但先后接触了花都区本地的三个律师,最后都被花都区法院以“对农村分红案件不予立案”为由搁浅。现在各级政府皆毫不作为、不依法解决问题,任由杨一村委继续停发我们的分红、任由杨一村委继续侵犯我们的人权、任由杨一村委继续违反国家《宪法》,我
们想要请律师打官师依法维权的途径也被花都区法院以“对农村分红案件不予立案”
为由封堵了,请问一下我们现在还能如何依法维权呢?
咨询人:杨会德 身份证号:4401821979100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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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杨会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6-25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