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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转达公告通知: 姓名:/ 证件号:*** 通知:关于 您好!请转达公告通知: 姓名:/  证件号:*** 通知:关于你金融贷款(合同号:3525778545002),经相关机构多次催缴仍不归还,目前仍恶意逃避,拒绝偿还,未履行合同签署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和第224条,你的行为有“合同贷款诈骗”的嫌疑,我司已汇总材料于2017年3月20日下午三点依法向案发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附:(申请资料,消费账单,催收记录,逾期时间等);并发协查函到你户籍派出所及村委会。一旦罪名成立,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判决将由法院裁定!详情请咨询案件负责人李律师:13544002240.【燊信法务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3-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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