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未上牌新车转让问题
您好!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您与他个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有效,与他的公司无关,因为其事先并未告知您存在委托情况,也不知道他将车转卖给他人,所以他公司因违约要赔偿给第三方20万的违约金的事与您无关.
因您们的合同约定违约情况是:不得再次转让他人,如有违约双倍返还.现在您是自用,不存在转让他人的情形,也就是说不用按合同约定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如果对方起诉,其可以选择您方所在地或提车所在地法院起诉,既法律规定的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关于对方一直推脱上牌照一事,明显是对方违约,您无须承担责任,但应当有对方拖延办理的证据,比方说录音.
关于您另外购车支付的5万元定金,如果对方并不知情,您无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是否要发票与本案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综合案情,您不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事实,所以您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1.您可再和对方协商,协商过程中说明是对方违约在先.如果您已将车买下,将来留做自用则不用再说其他,因您已将合同定金退给他,表明您们之间的合同已解除.如您想让对方继续履行则应对如何上牌照,费用谁承担以及再次出现违约如何处理等情形作出约定.
2.关于5万元定金您可和4S店协商看是否能返还全部或一部分.您再和对方协商时可提到因对方要您的车,所以您才又买了一辆车,但因为对方违约导致您不能再购买,损失了5万元定金,相当于是对方违约给您造成了损失,当然,这个赔偿只限于协商,原因在于对方当时并不知情,而且您卖车与新买车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你已经退还定金,你们的交易过程并不规范,既然已经退回了,不需要担心。至于你另外购车的五万,你不能起诉对方追偿,但能否退回要看你与4S店的合同是否约定的够清楚规范
1 )不要购车发票直接给车;原先一直说是个人交易(有聊天记录),现在变成公司委托他来交易,合同是否有效?——按合同相对性履行即可!即谁签订合同向谁履约。
2)定金已经退回,车子不再转让,我留下自用,可能会面对那些违约责任?——实际上不是你违约,定金是无需返还的。现在返还了,更加没有其他违约责任了。
3)还有其他解决方法吗?并要注意色那些?——你已无需其他解决事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只有对方自己起诉了。到时候积极应诉便是!
可以诉讼解决。
不开具发票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你好;1、你和他的买卖合同有效;2、不要发票也可以,收条是必须的,而且要到车管所办理过户;3、如果对方起诉,可以在你的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提车地或者车辆登记地);4、有证据证明对方就是一直拖延,敷衍,没有明确的上牌过户的方式,细节,时间,而且已经超过了合理期间(合同签订后的半个月内,不交款,不提车)属于他违约;你又退回了定金;就没有任何责任了;5、你又定的车,不想要了,可以找借口不要,可以要求退款,协商尽量退回部分定金,全退是不大可能的。。
答:1、有效;2、双倍返还定金;3、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4、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享有管辖权;5、没有签订转让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起诉解决是可以的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6-26 10:55
1,你与对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有效。
法律规定,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根据你的描述,当初你们双方自愿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法,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
当然,你所说的当初对方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现在又以二级经销商的名义要求履行合同的事情,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对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只二级经销商,只要合同签订符合自愿和合法两项要求,就是有效的,对方是什么身份,代表了谁不影响合同效力。
也许你想说无权处分的问题,不过无权处分效力待定,即便对方当初没有二级经销商的同意,私下与你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只要二级经销商后面出具授权委托书,追加认可即可,合同还是有效的。
所以说合同有效的,不需要做过多讨论。
2,你的违约责任问题。
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一般以合同约定来确定,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和金额承担即可。
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你如果拒绝将车辆出售给对方的话,那么确实是你违约,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们之间的合同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金,这种情况下,违约金就应当以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因此有直接经济损失的,你应当赔偿,如果没有,那么你不影响赔偿。
当然,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为你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已经产生的经济损失,对于可预期利益,未来经营的损失等属于间接经济损失,你不需要赔偿。
3,起诉法律和证据问题。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证据方面你做为被告的话,只需要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和对方所出示的证据一一质证即可,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起诉你应该由对方出示证据,你作为被告没有举证义务。
那么对于质证问题,对方所出示的证据如果是真实有效的,且和本案有关联性也就是能够证明对方主张的事实的,你可以认可,否则对于其他伪造证据,和本案没有关系的,和诉讼请求无关的,复印件等证据,可以一律不予认可。
4,另外定车的5万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5万定金是你和新的4S店的合同约定,如果你无法提车,那么定金4S店可以不予退还。但因为上述描述的是你违约,因此你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就应当由你自己承担,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你这5万的损失了。
当然,如果你描述的情况之外还有对方违约行为,你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5,对于第2点你违约责任的补充。
既然你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的,那么你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然,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这三种维权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对方有权选择,不能要求重复赔偿。如果确实是你违约,那么你应当承担。
6,最终意见。
购车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即可,至于上哪里的牌照由购买人自己决定,4S店没有权利要求你必须上本地牌照,所以你和对方的矛盾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你可以完全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将该车辆出售给对方,要求4S店办理临时牌照,让他开回二级经销商转手即可,到时候一样可以上当地牌照,这样一来你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了,那么5万定金的损失也就不存在了。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做出的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合同有效,按约定履行。上牌问题由买车人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