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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人,对方闹事索要高额赔偿
撞伤人,对方闹事索要高额赔偿 不小心开车撞倒一位年约60岁左右的老人,男,现场有擦破皮流血,后送往医院检查。在观察室待了一天,经确定只有肩部处有粘连,并无任何出血,骨折等严重病情。医院证实患者可在3日内观察出院,并自行吸收。但该老人不肯出院,在医院住院一周后,转入另外一家医院,多次采用拍片等不必要的医疗手段。至今已住院近一个月左右。由于此项不属于必须的医疗处理,咨询保险公司后,他们是不予赔偿的。先后已经垫付2万元作为医疗费用,还不包含期间营养品,医院必用品等费用是有我们负担的。至今还在住院中,所以保险公司还未赔偿。该老人家属近日不断通过电话,上门,去公司闹事等手段索要5万赔偿金,严重影响我公司正常运作。事发现场是我开车,孩子在副驾驶。现在由于我不肯给予高额赔偿,对方威胁要通过控诉我孩子无证驾驶等手段索要高额赔偿,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我想咨询一下对于这种事情,是否需要公开控诉对方,交由法院裁决?一般来说,赔偿多少较为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chu……(山东)
提问时间:2012-06-24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