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借用协议到期后,借用公司拒绝归还押金?
借用协议到期后,借用公司拒绝归还押金? 我是一名司机,2008年10月和一家注册在上海的万之隆汽车租凭公司(私营),签订了借用协议书,介绍我到上海万业老西门置业有限公司,刚开始签订协议时,就问我要押金5000元。到现在我已连续有三年多在万业公司上班,借用协议是每年签订,到2012.5.31.协议合同期满。理应万之隆在合同期满三十日之内通知我是否续签,可是到6月15日之前我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6月15日我接到万业老西门公司通知说;现在单位给我另找一家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合同,问我愿意吗?我想自己已经处在无借用协议阶段,为了工作上有保障,我就表示同意接受,于是在6月18日签订了劳动合同,6月20日晚上我去电签订协议的(万之隆)法人处,提出借用协议结束,要求拿回我的押金5000元,那法人找理由说;我在没有的得到他同意的情况下和别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违约的,所以押金是不能退还给我的,还找了好多中借口,目的就是不归还押金,所以我现在想咨询下姚律师,我该采取什么最好的办法来要回押金,其实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还有位同事,请姚律师给我指点解决问题的出路,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jx-77……(上海)
提问时间:2012-06-22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