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父亲有三个女儿,去世后没立遗嘱,其中两个女儿在父亲去世后用小纸书写过自己自动放弃财产继承权
父亲有三个女儿,去世后没立遗嘱,其中两个女儿在父亲去世后用小纸书写过自己自动放弃财产继承权 父亲有三个女儿,去世后没立遗嘱,其中两个女儿在父亲去世后用小纸书写过自己自动放弃财产继承权,财产归我所有,以后永不再议并签字按手印,如今想把写父亲名字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更换成我的名字,请问当初书写内容是否有效,她们还有权利和我争夺财产吗?是全部归我所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企业注册会计代理(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7-03-11 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