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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续加班40余天,每天加班时间达4小时,国庆加班时因身体不适请假未果,中午待命在网吧休息病情加重,
连续续加班40余天,每天加班时间达4小时,国庆加班时因身体不适请假未果,中午待命在网吧休息病情加重, 我朋友小孩甄波,在区行政执法局工作,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需要,区行政执法局长期安排他们加班工作,达40余天,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至中午12点,下午14点30分至21点,毎天加班时间多达4个小时,每天中午由局里发20元午餐费,自行解决就餐和休息,随时待命,处置突发事件,去年10月6日上午甄波明显感到身体不适,向中队长请假,中队长说无权批准,要向局里请示,中午甄波和二位队员在街上吃过饭,就在局辖范围内找个网吧休息待命,甄波没上网,并告诉队友2点30分叫醒他,14点15分左右,同事发现甄波情况不对,从椅子上滑下来,遂打120电话,随即送往医院抢救,15点45分,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诊断为猝死。后因申报工伤,与市社保局发生争执,请问这事件,能认定因工死亡吗?电话135055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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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倾听分享(江苏)
提问时间:2017-03-10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