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合并后的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合并后的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司与无锡一家不锈钢材厂家签订一份采购1吨420不锈钢板材的货值8千多元的合同,钢材标准为1.22m X 2.44m X0.4mm ,卖家告知每块9.5kg,但我方实际收到货后发现仅30片,不到300KG,后终于联系到对方,但却被告知原签合同的当事人也离职,原卖方公司也已被对方收购,此事与合并更名后的公司无关,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现在的收购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原卖方公司履行合同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shb12……(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6-22 09:2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