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国家公务员经商并担任董事长合伙侵吞他人财产,应该如何制裁?
国家公务员经商并担任董事长合伙侵吞他人财产,应该如何制裁? 本人09年8月与朋友廖某合伙做生意,因资金不足廖某邀请其朋友郭某(系国家公务人员)入伙。经营过程中,发现廖某资金管理有问题,本人电至郭某请专业会计来彻查账目,而后发现郭某敷衍了事,跟廖某站在同一战线,本人不予苟同,要求退股分店,廖郭二人给分店也不给钱,还强行霸占店面(郭某自任董事长,他任廖某为总经理管理店面,强行不让本人经营管理(合作之初一直是有本人管理店面),还强行辞退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员工,没有给任何补偿。他们为了侵吞本人股份,特意制造矛盾,找了七八个社会混混,来店里捣乱,激化矛盾,而引发了打架事件(本人亲属,因辞工未结完工资郭某就强行要其搬出员工宿舍,而与老板之间引发的矛盾找郭某理论,而引发的打架事件)郭某更以此事做文章,硬说是我找人打他的,要我赔偿20万医疗费用,还害得我无辜被刑拘了37天,后因证据不足,我被无罪释放。而后我找他们退股,他们一直不给钱,还说要赔偿医疗费才分店,再说我的股金本来就是二十多万,加上被他们算计,就剩十多万了,他现在要20万医疗费,明摆着就是要活生生的吃掉我的股份啊,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owboy……(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2-06-21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