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讨债的案件
关于讨债的案件 我家一个亲戚借在2009年借给别人50000元钱,要过几次都不给,至今不还钱,当时借方借钱时只写了一个欠条,但没有署名和盖章,对于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比较合适。
借条如下:
欠条
欠到xxx现金五万元整(50000元)限与2009年8月21日一次性付清(欠款人付款前xxx不得以任何理由骚扰欠款人,否则此据作废,必须有证据)
(欠款人单位:市国土局分局)
欠款人:甘延滨
2008.8.21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dxxgs……(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0-04-02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