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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三年前半年内做人流2次后空手分手,我现在身体确实很差,能如何追回一些调养费呢?

三年前半年内做人流2次后空手分手,我现在身体确实很差,能如何追回一些调养费呢? 本人2008年末和2009年初,间隔4个月做了2次人流,当时不久分手了,那时我也不懂什么,空手就分了手。到现在我还没结婚,一直都觉得身体皮肤都慢慢变差,如今盆腔非常容易疲劳,我想现在追回一些调养费,要用什么方法呢?两人商量也不是很乐观,他在逃避,如果我找他家人,怕事情弄大,怎么好呢?早知当初我懂得人流的要害,我就在分手时要求他给营养费了。现在想追讨一点营养费,有什么好的途径吗?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nyo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2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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