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于2015年11月1日在一家酒店工作,我在工作5个月的期间内

我于2015年11月1日在一家酒店工作,我在工作5个月的期间内 我于2015年11月1日在一家酒店工作,我在工作5个月的期间内,一直要求酒店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均遭到拒绝,交涉无果后,我于2016年5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2017年1月23日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我延长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在此,我垦求律师的解答,仲裁委不予受理是否合理,仲裁时效是按照我入职第一天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还是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曰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我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曰起一年内,拿着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到人民法院起诉,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7-03-04 18:2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