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十年前村委出租集体土地,和某单位搞了个家具城,签了20年合同
十年前村委出租集体土地,和某单位搞了个家具城,签了20年合同 十年前村委出租集体土地,和某单位搞了个家具城,签了20年合同。近3年某单位没有交租。去年,村委发下该集体土地的卖地通知(买地的是搞家具城的那个单位,通知有这意思:如果卖地成功,欠的租就跟卖地款一起给,卖不成欠的租金就继续拖)最終股东投票,3票之差,卖地没有通过。最近村委又以该方案(跟之前卖地方案一模一样)进行表决。我朋友觉得出价真的太低了,于是就做了以下事情:做了些宣传单,在村里每台车都派。内容是这样的:上面有一个其他村卖地情况(内容真实),下面的文字:某单位(的名字),欠租不还无赖,还以此要挟贱卖土地卑鄙,难道还要跟如此无赖继续做如此大亏本的生意,请三思。请问这行为还有传单内容有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7-03-04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