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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告犯故意伤害罪至重伤,而其拒绝赔偿任何费用

被告犯故意伤害罪至重伤,而其拒绝赔偿任何费用 我是湖北汉川人,本案原告,2007年,我在酒吧工作,被告和被告的一位朋友到酒吧消费,期间和被告的一位朋友争执起来,我们只是口角的争执,被告突然就操我背后捅了一刀,我转过身,被告又操我的腹部刺了一刀,致使我胃贯穿伤,胰腺裂伤,背后皮肤裂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被告逃跑,我住院期间被告,以及被告家属,无一人探望,也未出过一分钱。
 2012年元月,被告被抓,2月17日被逮捕。现在案卷已经到了法院,可法院迟迟没有开庭审理。被告被羁押期间,被告家属曾上门找我一次,谈赔偿问题,可后来被告家属又拒绝赔偿,说让被告去坐牢,他们没有钱陪。。
   请律师帮帮忙。我现在该怎么办。当年光医药费用就用了5万多块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志勇198……(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2-06-19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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