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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明上村租让土地,村民不知情,现需取回,需村民赔偿
深圳公明上村租让土地,村民不知情,现需取回,需村民赔偿 深圳公明上村村委,租让了一块用地给私人,可是村民完全不知情况,现村民需集体建统建楼房,因他们合同还未到期70年,村长们居同意,建成后将统建楼的30%作为出租用地未满赔偿于租用的客人,这客人是本村个人,村民集体只属有70%,村民们可怎样保护权益,好无耐,无助,人吃人的社会,村长只会说一句:“不管村民同不同意,我同意就行了,建成后,你们要不要都不会补偿”,有这样的村长,村们也不敢出声,可悲可恨,怎样可帮到这村民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梦吉(广东)
提问时间:2012-06-18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