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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医院应当承担责任吗
对方医院应当承担责任吗 我的弟媳,在5月21日,因羊水多,羊水破了,在我市公疗医院住院 离预产期还有十来天,住院两天后医生让打补小孩的肺的针,又打了三天,又滴水催生一天,后来医生说有隐性宫缩,不让滴水了,等自然生,结果在羊水破的第九天,生产,生产时,医生用针给她放羊水,扎了三针没扎住,第四针才扎破,过了一会在产床上,她感觉到冷,冷的很,结果生的时候大出血不至,后来没法,转到了上级市医院,由于出血止不住,子宫摘了,请问,羊水破了9天之久,医生都不知道会感染的吗,这个事故公疗医院有责任吗,后来其他医生说是由于羊水进到血管里,血液凝固不住才止不住血的。对于这个事我们能告公疗医院吗,拜请赐教,给我们全家指点迷津,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x888……(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2-06-18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