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单位从1月份开始执行开百分之七十工资标准,我与二月份提出辞职
本人单位从1月份开始执行开百分之七十工资标准,我与二月份提出辞职 本人单位从1月份开始执行开百分之七十工资标准,我与二月份提出辞职,向单位索要1月份剩余百分之三十工资,单位说不符合劳动法,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其余工资可以按照公司自己的考核制度决定升降,请问我的单位说的对吗?我还能要到那百分之三十的工资吗?如果能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alelife(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7-03-01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