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签订意外伤害赔偿协议后,还可以再追要协议以外的赔偿吗?
签订意外伤害赔偿协议后,还可以再追要协议以外的赔偿吗? 我女儿12岁,12年3月31日坐在我骑的电瓶车上被车撞伤,4月24日在事故大队与车主签订了赔偿协议:1.车主自愿赔偿我及女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车损等共计8600元;2、我及女儿自愿放弃其余赔偿费用;3、协议签订后双方永无纠纷。4、双方不得再向保险公司主张协议以外的权利。
签订协议时我们已花去医疗费4000元。当时认为女儿只是骨折,很快就能好,医生也没跟我讲女儿以后会出现什么情况。没想到骨折不能愈合,住进了北京儿童医院,花去了医疗费近1万元。现在还不能确定今后女儿的伤情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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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yiyouw……(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2-06-17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