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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房地产公司,乙为建筑包工头,在建设房屋过程中以资金紧缺为
甲为房地产公司,乙为建筑包工头,在建设房屋过程中以资金紧缺为 甲为房地产公司,乙为建筑包工头,在建设房屋过程中以资金紧缺为由向甲借款10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甲为房地产公司,乙为建筑包工头,在建设房屋过程中以资金紧缺为由向甲借款10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后因乙方到期无力偿还借款,甲方将乙方告至法院,法院判决甲方胜诉,判决书以下达,且乙方未继续上诉。但因乙方无力偿还,甲方在起诉乙方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将乙方所建10余套已建好房屋查封。另外,乙方并不是什么房地产开发商,而且建设房屋所用的资质也是甲方的。现在甲方开始出售法院查封的乙方的房产,并且价格由于价格较低(10万,市场价16万),父母急于买房,什么都没问清就付了2要定金,甲方说乙方欠他的钱,并且乙方建房用的也是他的资质,而且乙方败诉了,说我们可以放心的买房子,但问到如果全部房款付清后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时,他们一直是说说不定,我现在在想,这房子到底能买不?甲方有权出售这些房子吗?如果我付了余款,房产证又迟迟下不来,我能要回所付的房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随州)
提问时间:2017-02-23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