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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来杭州打工,农民,女,54周岁,私人单位工作3年,连续加

外地来杭州打工,农民,女,54周岁,私人单位工作3年,连续加 外地来杭州打工,农民,女,54周岁,私人单位工作3年,连续加班后(每周上班至少72小时)回宿舍1小时左右,洗澡中脑出血,医疗费已自付接近30万,现仍在继续治疗。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看病无法报销(老家有农保可报一小部分)。
请问1.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单位主张什么补偿么(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怎么办)?
2. 女,52岁进入公司是否可以交社保(公司以超过50岁为由不能缴社保),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未签合同可否双倍工资补偿?
3. 治疗后也瘫痪在床无法工作,是否有病假工资,几个月?
有无其他,请补充,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劉劉☆(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02-23 19: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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