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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务纠纷

关于劳务纠纷 律师您好!公司有一员工在职期间工作未完成,欺骗公司说完成了,并报销福利补贴,被老板发现,老板认为他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立即辞退了他,但是他的社保和工资都核算发放了的。现在该员工以公司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公司该如何应对?因为我们公司的销售人员常常就是突然就不辞而别或者拿了工资立即消失,公司认为劳动法上有那么一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只是按照劳动法规定为该员工购买了社保公积金,按时发放工资,也给该员工享受应有假期。现在因为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将其辞退,公司能算是违反了劳动法吗?劳动法上不是也有规定说,劳动者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他吗?我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所以想请律师帮我解释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算是有过错吗?错在那里?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li0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6-1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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