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你好。你所说的问题不正确。如果是在香港的公司是要适用香港的法律;但是如果是香港公司在大陆的企业,就应该适用中国大陆的法律。
如果是香港在大陆的企业,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是没有违法的;但是如果有约定竞业限制的条款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特殊的待遇。而且这种竞业限制也是有时间的限制的,不是无限期的约定。并且公司在你离职后,要给予你一定的报酬来满足他的限制条件才可以约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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