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走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要承担责任吗?
行人有责任的,其监护人应担责的。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你所述情形看,未造成对方伤亡,对方也不存在故意,所以不存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也不存在减轻你对对方的赔偿责任。但这仍属于交通事故,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