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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曲林,桂花街 乙方,李普中,身份证,经双方商量一致,甲方把桂花街12号才口面租与乙方使用

甲方,曲林,桂花街 乙方,李普中,身份证,经双方商量一致,甲方把桂花街12号才口面租与乙方使用 甲方,曲林,桂花街 乙方,李普中,身份证,经双方商量一致,甲方把桂花街12号才口面租与乙方使用,将室内所以器具转与乙方,包涵年租金共计30000元整。 一,每年租金8000元,第二年如果续租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 二,水电气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不得破坏甲方屋内的固定设施,如有破坏,照价赔赏。 特此签订,甲方,曲林,乙方李普中,2013年三月八日, 收条 今收到转让费和租金共计30000元整,收款人,曲林 2013年3月八日 当初签合同,房东同意我转让房子,现在我还要租,他要收房子,请问,我的转让费怎么办,马上快到期了,我喊房东来拿房租,房东不来拿,说不租,我该怎么维权。注明,我租的门面号是26号,当时在茶楼写的协议,现在协议写的是12号门面,租赁协议没写租多少年,谢谢律师能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7-02-17 11: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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