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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生育保险报销 津贴低于正常上班工资,企业是否需要补发差额部分
山东省 生育保险报销 津贴低于正常上班工资,企业是否需要补发差额部分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按照企业职工平均缴费基数发放生育津贴,比现在工资低很多,企业是否应该将差额部分进行补发?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yuhua1……(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2-06-13 09:0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于柱律师
2012-06-13 10:17
休产检,不上班发的钱,怎么能和上班发的钱一样呢,没有补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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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远律师
2012-06-13 16:40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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