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口头要裁员,但可以调岗到其他岗位,不接受调岗也只能赔2个月工资,或者不赔,这合法吗?
口头要裁员,但可以调岗到其他岗位,不接受调岗也只能赔2个月工资,或者不赔,这合法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上班快4年,今月8号收到裁员通知,但是并没有书面通知。在交接工作那几天,人事部找我谈过,说不希望我走(实则的不想赔偿),想把我调到其他部门,但是我并不想去。刚开始人事那边人说,如果我拒绝,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后来又说如果我真的要走,公司最多只能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因为是公司有岗位可以让我继续做。然后我找他要劳动合同,但人事拒绝,于是我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给我,并就裁员赔偿这问题进行了投诉。但劳动局给到的答复就是,劳动合同我可以找公司要回来,但我不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动,因为把我调任也是相似的工作。这样说的话,我如果要走,公司可以一分钱不赔偿我。公司一直在劳动法上打擦边球,对于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拒绝,并要求合理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白白菜(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7-02-1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