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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作了十年,本来可以签无限期合同的,但公司又不能无理由解聘我,现在降我工资,我不能接受,只能自己走人

工作了十年,本来可以签无限期合同的,但公司又不能无理由解聘我,现在降我工资,我不能接受,只能自己走人 工作了十年,本来可以签无限期合同的,但公司又不能无理由解聘我,现在降我工资,我不能接受。我可不可以根据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提出离职并得到补偿:
1、公司作假合同,合同上一直没有我的亲笔签名;
2、工资表上只做最低工资标准加各种名义的补贴和加班费,实际上我们是没有加班的,每月到手的就是固定工资,发到银行卡上,工资表上没有我们的签名;
3、上个月,老板以休双休的名义,扣除了我1/3的工资,是以没有加班时间为由扣除的。
4、一直以来没有年假,也是以给了加班费的名义取消了年假。这条款是老板口头上说的,没有书面条文,没有员工签名同意的;
5、04-06年上班期间,公司是没有给买社保的,我可不可要求公司补交上那两年的社保费?
这些情况,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栽吗?能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9514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5-1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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