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合同已经解除,关于社保缴纳的问题

劳动仲裁合同已经解除,关于社保缴纳的问题 我于2016年4月20日要求离职,但原单位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后未在原单位上班,于8月提出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已于2016年12月23日由劳动仲裁判决解除,现去原单位办理手续,单位叫我返还由单位给交的4月20至2017年2月的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否则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单位做法是否合理有没有法律依据?还是我只返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望给予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6775……(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7-02-14 16: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