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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上认识一个女人,互加之后聊了几次,只是偶尔聊聊只是作为互不相识的普通朋友关系互相问候
我在微信上认识一个女人,互加之后聊了几次,只是偶尔聊聊只是作为互不相识的普通朋友关系互相问候 我在微信上认识一个女人,互加之后聊了几次,只是偶尔聊聊只是作为互不相识的普通朋友关系互相问候,没有聊过任何有关家庭感情的话题,中途隔了几个月没有在聊过,几个月之后再聊的过程中才知道她是一个感情受过伤害的,时间长了彼此产生好感在聊天中有过暧昧的词语,在这之后有过三次见面,再聊的期间里也有过电话联系,但是这种见面电话联系只是建立在普通朋友的层面上,并没有做出任何有关伤害家庭出轨的行为,之后各自害怕越陷越深害怕伤害各自的家庭,之后再也没有聊过,直到过年期间,她老公回来翻看手机,发现我和她有长时间聊过,她老公从聊天记录里发现我和她有暧昧的词语,她老公就说要去公安机关报案,要去法院告我,告我破坏他的家庭,,请问在线的各位律师,我的这种情况法院会不会真的判我破坏家庭罪,公安机关会不会立案,在法律上我是不是真的成立破坏别人家庭罪,我该怎么办,还请各位在线的律师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02-08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