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房屋因煤矿开采而不能住,政府强令搬迁却未安置我们
房屋因煤矿开采而不能住,政府强令搬迁却未安置我们 您好,我是田阳县那坡镇那驮村巴怀屯村民,从2002年至今,我们村屯在私营煤矿滥挖滥采的破坏下,被迫搬迁,因为煤矿日日夜夜的开采,导致村里房屋龟裂、甚至崩塌土地下陷。直到2004年村民们的房屋实在无法住下去,2005年,田阳县政府到我村叫我村民集体照像说要上报中央:我村遭地质灾害要求全村搬迁,可是政府却只给我村每户1~2万元不等,可是每户单凭这点钱根本不够我们安定住所,况且政府并没有安置我村民的宅基地,只是让我村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新房屋。村民们上访很多次均未果,2006年我们村民已经跟煤矿老板签定房屋补偿协议,而协议并没有明确标明安置的建宅基地,请问我村民到底该怎么办?我们能向政府索要建宅基地和安置费吗?如果政府不予理睬我们该怎么办?请给予意见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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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0清风123……(广西)
提问时间:2012-06-09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