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孩子抚养与纠纷
孩子抚养与纠纷 我和老婆吵架两个月了,6月5号我去接她,她妈阻挠,跟老婆一起打我。现在她6月6日去法院起诉我,缘由:孩子抚养与纠纷。我跟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事实夫妻。我在和她结婚前花了大量的资金,仍然满足不了她们的要求:结婚彩金:见面礼10000元、传柬30000元、上车礼金3000元、换鸡腿1000元。金项链3000元,金戒指1200元。注:买金戒指前给她1500元说买戒指给她花了。
学费:3000元。小计:52700元。
杨慧用彩金购买洗衣机698元,餐桌,茶几900元,福临门沙发2050元,电视柜800元,衣柜,梳妆台1700元。小计:6148元。
总计:52700-6148=46552元。
结婚前本人购买空调3000元,冰箱1200元,电视机2250元,煤气灶800元。小计:7250元。
关于恋爱期间其生活花费无法清算略去。据以上本人总共花费53802元。我希望法院能公平公正的做出判决返还本人花费,返还的资金本人也会在法院的公正下将这笔钱死期存入银行18年,作为将来孩子教育培养资金。孩子抚养费另付。你们看行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t6988……(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6-09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