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分包方要求总承包方按照我们总承办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结算审计标准计算分包款正确吗,我们该怎么办

分包方要求总承包方按照我们总承办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结算审计标准计算分包款正确吗,我们该怎么办 施工合同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后,发包方建议把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本地几个小施工队,总承包单位没有与分包方(本地几个小施工队)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在该分项施工结束后要求总承包方按照总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结算审计价格计算分包款,正确吗。
   大家都知道总承包方如果按照结算审计价格计算分包款就没有利润了。总承包方该怎么办?
总承包方可以按照劳务价格给分包方计算分包款吗?
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50710……(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6-09 08:5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