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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什么案件?派出所不给明确的指示

这个属于什么案件?派出所不给明确的指示 甲、乙两个酒醉汉在我家店面口小便,在制止过程中与甲发生争执,甲还上前扑打,然后就拉扯,拉扯过程中对方两人意图将我抱住摔跤,我顺手抱住乙,以防受伤,由于重心不稳翻到,致乙小腿骨折,经鉴定是轻伤。。对方开口要10W,派出所还要对我进行拘留,而对方的甲没有任何责任,乙也没有任何责任。。。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派出所传唤我的时候,没有传唤证,传唤完毕后对我进行36小时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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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麻烦找上头(甘肃)
提问时间:2012-06-08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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