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儿媳妇儿在其二儿子去世后有权利继续承包土地,这是她法定的权利,任何人是不得剥夺的。另外,儿子去世后,儿媳妇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说法律规定跟咱们老百姓的理儿还是不一样的。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解答,就是还想请您具体再说一下,在二儿子去世至少前俩年俩口子都没有做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二儿子去世后她也就没赡养老人,二儿媳妇已经带着她的孩子再婚了,不在当村住了,她的户口还是当村的,她还种在当村里的地(跟她已去世的丈夫在一起时的地),这样也是合法的吗?
回答:是可以的。
追问:就是如果现在老人的另外的俩个儿子已经种着她在当村里的地了,她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回答:应当返还。
追问:就是对于她曾经不赡养老人来说,就没有点惩罚措施吗,另外的俩个儿子就算又再充分的理由,在法律上也不能种她的地吗
回答:儿子去世后,儿媳妇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她的承包权,也是法律规定。
追问:哦,就是还有一个问题,她已经再婚了,户口还是当村的,在村里的土地无论是以前老人分给她的地还有她本身从村里得到的地,都是拥有承包权和使用权吗
回答: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他们所种的地是她跟她老公的,而且是按照村里的承包政策承包的。
追问:哦,嗯,了解了,非常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