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对于不赡养公公、丈夫已去世且已再婚的儿媳妇对土地的拥有的问题
-对于不赡养公公、丈夫已去世且已再婚的儿媳妇对土地的拥有的问题 老人(现已去世),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子(现已去世),有俩个孩子(一儿一女),二儿媳妇再婚,俩个孩子也都跟去,就是在老人在世时,就不赡养老人,二儿子去世后二儿媳也不赡养老人,现在二儿媳已嫁在外村并居住,另外的俩个儿子看不过去,就种她在当村的地,问题是他们的户口还是当村的,问其他的俩个儿子有没有种地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11秦皇岛(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2-06-07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