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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我与老公要协议离婚,现在北方有一处房产老婆婆的名字(婚前夫妻购买)归我,一处南方的房产我的名字(婚后夫妻购买)归男方,这种情况我们自己书面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证?是公证后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先办手续后公证,离婚后我可以把北方的房产更到自己名下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资料?需要按买卖房产缴纳税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k521l……(辽宁)
提问时间:2012-06-06 04:5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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