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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我该如何维权

我该如何维权 4月20日晚,当我家两个还在坐月子的产妇正准备休息时,对方小伙带着五个大汉因1000元经济纠纷上门打架闹事,跟对方说我们家有两个刚出生的宝宝,有什么事白天再处理,可对方还是对老人家拳打脚踢,并致两产妇皮外伤,同时一产妇左手韧带拉伤,故意损坏家里财务并恐吓要烧房烧车,当时就报的案,警察来了直接带走了老人家及对方小伙。老人家在所里直接支付了1000元,并签了一份协议(我现在不清楚是什么协议)

因当时场面混乱没注意自已的伤势,后才注意到伤势及家里被损坏的财务,又打110让出警又来了一趟,对伤势及损坏的财务拍了照。前几天派出所处理结果是只要求对方赔偿所损坏财务的修理费1000元。

当晚的出警对我们的伤势也拍了照,让我们去医院检查,可案件处理民警却不协调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等,不敢说为什么协调的民警处处维护对方。

打电话到派出所想了解处理民警的名字及电话,值班民警却说查不到这案子,又打电话咨询当晚的出警,前一天答应帮忙查询,第二天却拒绝提供并急于挂电话不愿意再谈,说案子好像已经处理完了(问题就是我们对案子的赔偿不满意,所以才要求再次进行协调)。

老人家和坐月子产妇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又不是无理要求高额赔偿费,只是要求给予我们一个公正合理的赔偿,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ricko……(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6-0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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