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他人利用不用输入密码取走现金4000
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他人利用不用输入密码取走现金4000 本人5-26星期六1点57分在新疆乌苏名品广场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忘记拔出卡,卡内被人取走4000元,事发后我第一时间报110,接警员回复让我原地等候民警随后会出警,但是过去三分钟刑警给我打来电话说这个案子转到乌苏南园派出所,他们的民警会出警。可是又等了几分钟我接到南园派出所的电话解释说民警警力不够让我自己到派出所。我赶到派出所。值班警察只是简单给我做了登记,我要求立案,警察说这样登记等于你是报了案一样的,我要求立刻调取当时ATM机的监控,当时派出所的民警给我说他们没有权利调取银行的监控。我非常失望从派出所出来我随后有拨通了110的电话反映了派出所给我说的这些,当时110的值班班长给我解释说我的案子不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让我回派出所要求他们给我立案。我又一次来到南园派出所这次我看见了桌子上登记我的案子的纸张.名字电话都对但是把我在农业银行发生的事情记录成工商银行,我给警察说登记错了。警察说这个没关系另外本子上登记的是对的,我又要求给我立案,当时的警察告诉我办案民警休息让我星期一再去.我非常失望的从派出所出来。星期天我通过朋友的私人关系联系到乌苏刑警对的副队长他让我星期一去找他,星期一下午王副队长带我去了名品广场农业银行调取了监控。我看过监控后对银行的监控系统安装是否符合现代银行的监控提出质疑 原因一:视频的角度只能看个人物的大概模糊的形态特征具体面部的无关特征更本不清晰。二:ATM机的监控只取大概人物的脖子以下部位 没有正面的头部影像 。在六月一号的时候我找到乌苏农业银行中心银行反映了这个事情。农行的副行长接待了我,对我提出的质问解释说:银行的监控系统是按照要求严格安装的。ATM机的监控它是有一定高度的范围内的。但是我想知道的是我1.63的身高ATM机只拍到我的鼻子和嘴的部位。犯罪嫌疑人只拍到脖子以下部位 这样的银行监控系统真的就是符合要求的吗?我希望通过网络平台把我发生的事情反映出来几个问题社会关注一下:一:作为公民在我的利益受到侵害的第一时间里乌苏110和乌苏南园派出所的警察对我的态度我无法接受。二:我想知道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他人利用不用再次输入秘密取走现金的行为到底是属于刑事案件还是属于侵占行为.有没有 那个律师和检查机关能帮助我解决这个疑问。三:按照我发生的这个事情调取的银行监控看银行方面是否有责任?ATM机上的监控是否符合现代银行的要求?用这个不清晰的视频和没有面部视频的影像资料能否指定嫌疑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若水1030(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6-0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