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我1989年在国企工作,2001年企业改制下岗。 我先生1989年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93年11月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但单位分配给我们的住房在建房过程中因涉及到和邻界的纠纷停工成了烂尾楼,但另外10套按时竣工分给了其他职工。 为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单位曾将另一处自建房分配给我们,但1天后单位又以不可抗拒的理由收回了住房钥匙(该房已于当年对外转卖给私人),同时为解决我们居住问题分配给了我们一套不配套的办公房作为住房(租用给我们),并让我们缴纳了租房保证金。 2005年,单位多次召开会议要卖掉办公楼(也是我们的租用房)重建职工住房,并三令五申要我们搬出租用房。2006年,按照单位的意思我们报名参加了集资建房,搬出了租用房,等待单位重新建房。但是在年末的时候,我们被告知:单位征地手续不齐全已无法再集资建房。而我们也在单位这样反复集资却不建房的过程中错过了买房的最好时间。请为我分析一下:1、像我们这种情况,夫妻均未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和住房补贴的家庭可以享受国家哪些政策?我们可以向单位提出哪些补偿要求?2、因单位原因迫使我们外出租房的费用可以要求补偿吗?3、单位向我们收取的租房保证金是否可以看成是我们住房保障的一份协议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清馨(四川)
提问时间:2010-03-26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