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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是否需要支付“营养费”?

是否需要支付“营养费”? 朋友公司一员工,因作业流程操作不当烧伤。医院判断为二度烧伤,已住院11天,休养一个月。住院期间公司支付全部费用,安排员工轮流值守(陪护)。公司已建议支付其(自然月)两个月工资(即每月总工资的两倍)。修养期间吃住在公司。现他行动自如,暂并无大碍。
        现员工提出除工资外一千五百营养费。咨询是否可以不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d201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6-03 22: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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