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这种判决合适吗?

这种判决合适吗? 一个六十岁老妇送小孩上幼儿园教室回途中在楼道转角扶手上发现一旧手提包,即拿走了.随后弃于自居楼下柴火棚中.随后丢失者根据来园小孩数量追寻到老妇处,随即警察来之,打丢失包中手机找到提包.清点有万元现金及一手机.后法院根据检方指控以盗窃罪处以三年刑法.请问这种处罚合适吗?和许霆案相似吗?公共场所,无人看管,后也未关手机强烈占有财产,盗窃吗?还是引人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8888……(湖北)
提问时间:2010-03-25 21:0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