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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很复杂的劳动纠纷,未签合同但上保险了,求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很复杂的劳动纠纷,未签合同但上保险了,求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我2002年在某医院上班,一直未签合同,但上养老和医疗两险,工资始终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于2011年4月自动辞职,未要求任何补偿,2011年8月又重回单位上班,单位要将我在家这4个月间的保险金(全额)从我现在的工资里扣除,这合理吗?除此以外,我还有几点想问:
1.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能否索取未签署劳动合同应得的双倍工资的赔偿?
2.我的工资一直低于最低工资,能否要求单位补足金额,应补多长时间的?前十年算吗?
3.没有休过法定假日,也没得到国家规定的双倍工资,单位是否应赔偿?
4.举证的话,工资存折可以做证据吗?
5.需要采取的第一步行动是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吗?
6.按最低工资1100元算,我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晴晴666(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2-06-03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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