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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交通案件

交通案件 对方醉酒驾车 逆行向我 车驶来 我车位避让行驶至逆行线 结果对方突然变线 和我车相撞 至对方两死一伤 交通断我百分之三十责任 并没有给我出任何对方违章的说明 让我赔付对方15万元 并在交通调节书上签字 我签了 请问这个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我是不适应赔付对方15万元 此事已经相隔3年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冷冷的风(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3-25 14: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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