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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与他人共同投资项目,我方出资6万余元,出资以我名义进行投资
律师您好,我与他人共同投资项目,我方出资6万余元,出资以我名义进行投资 律师您好,我与他人共同投资项目,我方出资6万余元,出资以我名义进行投资,后因项目结束,他方擅自将本人户名银行卡拿走,并将出资金额(包括我方6万余元),以个人名义拿走,并再三推诿拒不归还我方本金与收益,已严重侵犯我方合法权益,请问我该怎么办,起诉能否立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7-01-16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