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被开除的问题
关于被开除的问题 我是今年的4月9日入职在麦格纳斯太尔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是1年的,公司规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知道不合法,不知道该怎么办),从5月21日到我6月1日被开除的这天公司一直采取的是10+10 的工作方式,我们是两个班工作,10+10就是白班延时2小时,晚班延时2小时,这样原本我正常的工作时间是由每天的17:00点到第二天凌晨的1:30,变成了现在的19点到第二天凌晨的5点,而且周六周日是强制加班,不可以休息休息就扣考勤的绩效(不知道这样是否合法),5月31日晚上接班的时候,因为公司的老总要求增加产量而引起白班与昂的不满而没有继续的工作,老总黄总就让班长组织我们这个班的人开会,班长说大家有什么问题就抓住机会提。开会的时候我就把我想说的问题都跟黄总说了。第一是加班费一个月只给报36小时,而多出来的累计下个月的问题,黄总给的解答是以后每个月加多少报多少,第二是以前有个员工(我家邻居)因为病假而被扣除加班费的问题,黄总说不知道,要了解,没给答复。就因为我说出了我的问题,第二天上班,我们的生产主管,班长,还有人事经理找到我,说我被辞退了,原因就是我们提出问题,他们需要找个替罪羊想黄总交代,而我就是替罪羊,当天就把我的工资和加班都结了,而且还准备了一份离职申请,上面写的是我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申请上除了我的名字,都是他们写上去的,我怕我不签的话,他们不给我工资,而且他们辞退我,才给了我3天工资的补偿,当时是实在没办法才被迫签的,请问我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可以申请,我都能主张什么权利,再有就是我们单位是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在什么地方申请,请专业的律师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enya……(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2-06-02 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