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要离婚,女方提出来的,只因性格不合,双方无财产和债务,只有一个六个月的男孩
男方的要求不合法,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归女方。
“另一方将永远放弃监护权,探视权”这一约定违法,不具有约束力。
无法协商的,可起诉解决
这样的要求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