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经济类纠纷
经济类纠纷 大概十年前,我在我们当地信用社借了25000元的贷款,后因生意赔了,一直没有能还上,现在本息加在一起有38900多元,(中途还过几次的本息)由于我们当地有个规定,年满60周岁的,如果只生了一个孩子的,凭独生子女证可以办理养老证,一个人一年可以领到600元的补贴,到现在为止,我的证已经有八年了,我老婆的证也有六年了,而我们信用社当时把我们俩的养老证给收走了,说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偿还这38900多块钱,用养老证来抵扣这38900元的贷款。当时扣养老证的是信用社的崔某,结果现在养老证被信用社的崔某弄丢了,而他又在这期间调离了原来的信用社,(调到另外一个乡镇的信用社了)
现在的情况是:镇信用社归市信用社管,市信用社现在到我们当地法庭起诉我,要求我归还这38900元,而我的意思是我这两本养老补贴的证件就这样白白的丢了吗?前几天我又到镇信用社去追问我的养老证了,办事员可能觉得我年纪大了,拿了本没有用的存折来搪塞我,说让我先拿着这个。由于养老证只办理了几年,后来又取消了,现在连补办也没办法补到,如果没养老证了也就没办法再领到政府的补贴。
我的问题是:1,信用社起诉我的事我怎么处理?
2,我应该跟谁去索要我的两本养老证?是崔某还是原乡镇信用社?
3,如果他们拒不归还我的养老证,我能否拒绝归还这389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依然还是你(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2-06-01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