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民事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答辩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答辩 本人被列于被告二,与被告一2011年11月办理离婚,由于夫妻关系破裂,从2005年至2011年11月长期分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一2010年2月28日向原告借款10万元,现我怎样答辩才能证明此借款与我无关.(被告一的借条凭证,只有他自己一张借条,一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cKi1488()
提问时间:2012-05-31 11:5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解读
2012-06-06 15:00
你们在2005年已经分居了,说明被告一所借的钱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并且也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所以这个你是没有义务还的。
咨询专业律师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 长沙
林湘律师
湖南 永州
陈澎律师
湖南 长沙
黄亚青律师
湖南 郴州
相关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仅保证期间已过进行答辩,法庭能支持吗
12个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
7个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
2个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
9个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
1个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
5个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
7个回复
民间借贷纠纷
9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衡阳律师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152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已帮助
2174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澎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349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衡阳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