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口头同意离职补偿协议,事后可以反悔吗?
口头同意离职补偿协议,事后可以反悔吗? 律师,你好!
我与前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主要是用人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我认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用人单位负责人与我协商时,同意了他说的补偿款。并在领取该补偿款后,又打算去劳动仲裁或起诉。之后在劳动仲裁中,我认可了自己同意当初用人单位说的补偿款事宜,但我也坚决认为用人单位的补偿款只是我当初为了拿到一点是一点的心态去领取的,说是补偿款但却还达不到补偿金的标准。因为我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2年半不到一点,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2个半月的工资,但用人单位只是给我了2个月的工资。我认为这明显是显失公平的口头协议(用人单位和我也没签任何的离职协议),这是不是意味着对方的协商是显失公平的,再说我虽然同意了用人单位的补偿款,但我认为只是同意了补偿款的一部分,也没有书面放弃权利。
但劳动仲裁的结果是没有支持我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我感到很莫名奇妙。现在律师您,能否帮我分析下,我这个官司还有没有必要去起诉法院了?!还是输定了?难道我的观点有悖于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我只不过抱着拿到一点是一点的心态,虽然口头同意了补偿协议(更何况补偿款也没达到法律规定的补偿金的标准),但也并没有书面放弃赔偿金的权利。
请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20……(上海)
提问时间:2017-01-11 11:47